胡忆书
次日,林朝鹰刚出门,林寻马上打电话给杨蕊,然后去超市一趟,回来后快速洗完澡。不到十分钟,门铃响起。穿着大裤衩,光膀子的林寻激动开门。笑容凝固。门口,杨蕊白衬衫搭配过膝网纱百褶长裙,清纯可爱,肩上斜跨女生用的小包。杨蕊个子不算矮,一米六八,在她旁边是一个比她还高半个头的女生。二十出头,瓜子脸,白色休闲短衫扎进牛仔短裤,浑圆笔直大腿暴露在外。头发染成当下流行的奶茶色扎在脑后,脸上带着大大蛤蟆镜。
任一凭白无故收获了一个带着自我意识的灵气,心里也为自己开心不已。不过该约法三章的地方,也必须丑话说在前头,你既然要随我走,以后就必须完全听从我的话,不然后果会很严重的,你确定不再考虑一下?既然成了囊中之物,他若是不听话,任一想要把他练化了,那就是分分钟的事,由不得他作妖。小娃娃瑟缩了一下,自由虽可贵,有个伴更重要,所以,他很是坚定不移地同意了任一的提议。两人友好的交流了一会儿后,任一神清气爽的向着第七天冲了过去。他需要快点再快点,离着孩子被虏走,已经过去了快三个月,随着他们一天天的长大,正是需要父母关爱的时刻。他并不想在孩子的人生当中缺席,三个月,已经让他很崩溃,很难过,简直是度日如年,实在是不想在这么无能下去。好在,第七天和第六天相隔的距离,似乎很近,只是抬头就能见到,隔着的距离只有一盏茶的功夫而已。就这个,让人深觉不可思议。
所以在看到杜宾犬的时候,它有些失望,却又悄悄的松了一口气。杜鲁特前爪压在地上,脑袋压低都快贴到了地上,它哈着气尾巴摇得飞快,脑袋扭着在佳佳脸上蹭来蹭去。佳佳!我的佳佳!它一边叫着一边舔着她的脸蛋,它这几天都感觉心脏被东西压住了一般,只是一呼吸就总觉得很难受,那段时间,它只要一听到‘啪嗒、啪嗒’的脚步声,就会马上弹起来,然后冲向门口。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想你。杜鲁特说着,脑袋埋在了她的脖子上,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又舔了舔。它每天晚上都会梦到这个味道,那是甜甜的,还带着一股无法形容的香味,只是轻轻吸了一口气,却带着难以抵挡的温度,直直冲向了它的心脏,瞬间就将它的心脏融化成了一滩水。杜鲁特一直都不明白养宠物的意义,或许曾经意识到了,却从未去深想过。那一开始或许是寂寞时的陪伴,也许只是一时的冲动,但度过了最开始相互磨合的日子,一切都渐渐化为平常,它在几天空缺的肚皮上,忽然明白佳佳对它的意义——家人。你们抱够了吗?杜鲁特抬起头,终于将视线转移到这只被它忽视了很久的黑狗身上。我叫柏得温,是在垃圾桶里捡到的甜甜。